语文课堂心得体会范文3篇
语文课堂心得体会范文一
语文课一直是我学生时代最喜欢的课程之一,但真正让我对语文教学产生深刻理解的,是最近参加的一次语文课堂观摩活动。授课老师讲解的是朱自清的《背影》,整堂课没有华丽的课件,也没有热闹的小组讨论,却让在场所有学生和听课老师都沉浸其中。
课堂伊始,老师没有直接介绍作者和背景,而是问了一个问题:“你们有没有注意到,父亲爬月台买橘子的那段描写里,作者用了哪些动词?”学生们开始翻书寻找,“攀”“缩”“倾”……一个个动词被找出来。老师接着问:“如果把‘攀’换成‘抓’,把‘缩’换成‘抬’,感觉有什么不同?”教室里安静了几秒,然后有学生举手说:“‘攀’显得很吃力,‘抓’就显得轻松了。”老师点头,又引导大家注意“攀”字后面跟着的“缩”和“倾”,让学生体会父亲身体的笨拙与艰难。
那一刻我突然明白,好的语文课堂不是老师讲得多精彩,而是让学生自己从文字里咂摸出味道来。老师整节课说的话并不多,大部分时间都在引导学生关注文本细节,从一个小小的动词入手,层层深入,最终让学生自己感受到那份深沉的父爱。这种“咬文嚼字”的功夫,恰恰是我以往教学中忽略的。我常常急于让学生说出“表达了什么感情”,却忘了感情是从字词里长出来的。
这堂课让我反思自己的教学。以前我总担心学生理解不到位,喜欢替他们总结中心思想,把课文拆解成若干知识点。可这样一来,学生记住的是结论,丢掉的却是阅读的乐趣。语文课应该像这位老师一样,带着学生一个字一个字地读,一个词一个词地品,让文字本身说话。
回来之后,我在自己的课堂上试着改变。讲《荷塘月色》时,我不再直接分析“通感”修辞,而是让学生找出文中写“清香”的句子,问他们“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”和“缕缕清香”有什么相似之处。学生起初觉得奇怪,慢慢琢磨后有人说:“歌声是断断续续的,清香也是若有若无的。”我顺势点出通感的特点,学生恍然大悟。那一刻,我看到他们眼里的光,和我听课那天感受到的一模一样。
语文课堂的魅力,大概就在于这种细嚼慢咽的过程。不着急赶进度,不忙着贴标签,踏踏实实地带着学生读进去,再读出来。这堂课给我的启发,我会一直记着。
语文课堂心得体会范文二
作为一名刚走上讲台不久的语文老师,我一直有个困惑:为什么我讲得口干舌燥,学生却昏昏欲睡?直到听了师傅的一节文言文课,我才找到了答案。
那节课讲的是《陋室铭》。我本以为文言文教学无非是读通、翻译、背诵三步走,可师傅的课堂完全不是这个路子。上课铃响,师傅没有让学生翻开书,而是在黑板上写了一个大大的“陋”字,问:“看到这个字,你们想到什么?”学生七嘴八舌:“破旧”“简陋”“不好看”。师傅笑着说:“可有人偏偏给自己的房子写了一篇文章,叫《陋室铭》,还写得特别得意。你们猜猜,他得意什么?”这一问,学生的好奇心全被勾起来了,迫不及待地翻开课本找答案。
接下来,师傅没有逐字逐句翻译,而是让学生找出文中写“陋室不陋”的句子。学生很快找到“斯是陋室,惟吾德馨”。师傅追问:“‘德馨’是什么意思?刘禹锡凭什么说自己德馨?”学生开始结合注释和背景资料讨论,有人说因为他品格高尚,有人说因为他安贫乐道。师傅又让学生看“苔痕上阶绿,草色入帘青”,问:“这写的是环境简陋还是环境雅致?”学生争论起来,最后达成共识:虽然房子破,但苔痕草色映衬下别有一番清幽,这是作者心境的外化。
整节课下来,学生没有死记硬背一句翻译,却在讨论和品读中把文章理解得透彻。更让我惊讶的是,快下课时师傅问:“刘禹锡写这篇文章,真的只是夸自己的房子吗?”一个学生马上举手:“他是借房子说自己的志向,就算住在陋室里,也要保持高洁的品德。”师傅笑着点头,没再多说什么。
听完这节课,我回想了自己的文言文教学。我总怕学生看不懂,逐字逐句串讲,把一篇美文拆得七零八落。学生记了一堆笔记,却感受不到文言文的魅力。师傅的课让我明白,文言文首先是一篇文章,得先让学生对内容感兴趣,对人物有好奇,再去解决字词问题。字词是拐杖,不是目的。
后来我在教《爱莲说》时也学着先抛问题:“周敦颐为什么偏偏写莲花,不写牡丹和菊花?”学生带着问题读课文,自己找到了“出淤泥而不染”的答案,甚至有人联想到陶渊明爱菊是避世,世人爱牡丹是趋利,而周敦颐爱莲是君子之风。虽然说得不够准确,但思考的方向对了。
这次听课经历让我懂得,语文课堂要少一点“我讲你听”,多一点“你问我引”。把问题抛给学生,把时间还给学生,他们反而学得更扎实、更有滋味。
语文课堂心得体会范文三
从教十几年,我上过无数节语文课,但有一节作文讲评课至今让我印象深刻。那是一节校级公开课,听课的老师坐了满满一教室,我讲的是“如何让记叙文有波澜”。按照事先准备的教案,我罗列了设置悬念、制造误会、运用倒叙等几种方法,每种方法配一个例子,讲得条理分明。可课上到一半,我发现学生的眼神开始飘了,后排几个男生甚至偷偷打起了哈欠。
我心里咯噔一下,知道这课上砸了。临时改教案已经来不及,我索性把心一横,换了个方式。我停下来问学生:“你们最近有没有遇到什么特别意外的事?说出来大家听听。”教室里沉默了几秒,一个女生怯怯地举手:“老师,我上周丢的钱包,三天后居然在书包夹层里找到了,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放进去的。”她话音刚落,好几个同学笑了,七嘴八舌说起自己类似的经历。我顺势引导:“你们觉不觉得,这件事本身就有‘波澜’?先着急后惊喜,中间还有莫名其妙的等待。”学生点头。我接着说:“如果让你把这个过程写下来,哪里该详写,哪里该略写?”学生开始热烈讨论,有的说丢钱包后的着急要详写,有的说找到时的意外要详写。
这堂课的后半段完全脱离了教案,却意外地顺利。学生不再是被动听方法,而是主动从自己的生活里找素材、理思路。下课铃响时,一个平时不爱写作文的男生说:“老师,我好像知道怎么写了。”
课后评课时,有老师问我是不是故意设计了这个环节,我如实说没有,是临时调整的。教研员说了一句话让我记到现在:“好课不是演出来的,是和学生一起走出来的。”
这次经历让我彻底改变了作文教学的方式。以前我总把方法当法宝,恨不得把所有写作技巧都教给学生,结果学生记住了术语,写出来的文章却干巴巴的。现在我更愿意先问学生想写什么,再帮他们理清怎么写。教“细节描写”时,我不再罗列定义,而是让学生回忆妈妈做饭时的某个动作,用三个动词写出来。学生写“妈妈左手扶着锅柄,右手拿着铲子翻了两下,又用锅铲背面压了压豆腐”,我表扬他观察仔细,其他同学立刻明白了什么叫细节。
语文课的心得,说到底就是一句话:别把学生当容器,要把他们当火把。点燃他们表达和思考的欲望,比灌满一桶水重要得多。每次想起那节“翻车”又“救回来”的公开课,我都会提醒自己:教案是死的,学生是活的,课堂真正的精彩,往往藏在计划之外。

